骑行电动自行车是为了出行便捷,而不是用于改装和超速行驶,赌一时 “刺激”。请让电动自行车成为安全的 “代步工具”,而非 “危险玩具”。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近期严查“飙车炸街”,先看案例。
9月1日至2日,公安交管市区一大队在辖区开展“飙车炸街”专项夜查打击行动,期间,共查处涉嫌“飙车炸街”违法人员7名(其中未成年人4名),查扣车辆9辆(涉及改装4辆,无牌1辆)。

查处过程中,发现有骑行电动车违规载人的行为。
骑行安全,这些底线不能破
1、明确准驾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载人有讲究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3、坚决拒绝改装车
改装(如拆除限速装置、加装大功率电机、更换大容量电池、改装排气管制造 “炸街” 声等)会彻底破坏车辆原有平衡和安全性能,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失控、侧翻、碰撞等事故,严禁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4、防护装备不能少
骑行时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选择贴合头部、系带牢固的头盔,关键时刻能 “保命”。
5、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横过道路应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