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理暂扣车辆的公告
(2022年第13期)
下列车辆因为道路交通违法被依法扣留,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现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予以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持相关手续或证件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扣留车辆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2月6日
关于依法处理暂扣车辆的公告
(2022年第13期)
特此公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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