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18/02/07 9.7k 阅读 92 点赞

潮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的通告

潮府告〔2017〕1号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防治大气和噪音的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区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湘桥区(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除外)、枫溪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禁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或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