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潮州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4/01/09 1.5k 阅读 167 点赞

潮州市公安局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潮公告〔2024〕3号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区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潮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潮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湘桥区、潮安区枫溪镇行政区划范围内,除下列区域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磷溪镇除东厢堤东溪段(磷溪镇埔涵村至后洋堤村下埔洲)背水坡堤脚线至韩江水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官塘镇;

  (三)铁铺镇。

  二、在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或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潮州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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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