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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社保年度工伤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9/06/28 1.7w 阅读 468 点赞

潮人社函2019108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针对《关于公布2019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201983)工伤保险缴费工资问题,现做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执行时间:201971日至2020630日。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201962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