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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2017/05/22 2.1k 阅读 332 点赞

关于推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830号)精神,在市、区各单位推荐、评选、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推荐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参评“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饶平县教育局张胜文、潮州市教育局陈华坚参评“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潮州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潮州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烨

联系电话:0768-2805025

电子邮箱:czsjyjcqb@163.com

潮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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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