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教通[2007]224号
关于举办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
辅导老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通知》(教体艺函【2007】24号)精神,为做好《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在我市的推广工作,定于2007年11月17――18日举办第一套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辅导老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1月17日(上午8:30报到)——18日,潮州市实验学校
二、培训内容
小学组:《好朋友》、《阳光校园》、小白船》
初中组:《青春旋律》、《校园秧歌》
高中组:《青春风采》、校园华尔兹》
三、名额分配
小学组:各县区、市直学校参加在潮州师范分院举办的市级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班所有老师60人;
初中组、高中组:潮安、饶平、湘桥各12人、枫溪各8人、市直学校各4人。各单位如需增加名额,请与德育科联系。
四、其它事项
参加培训老师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培训费用、资料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午餐可在学校用餐,需代为联系食宿的老师请跟德育科王秀芳老师联系)。培训结束发给培训证书。
200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