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至202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明确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核算标准、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缴存管理,保障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本次公积金缴存比例设置明确范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缴存比例需取1%的整数倍,由各单位自主选择确定。同时规定,同一单位必须执行统一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保持一致,杜绝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不一的情况。
本年度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以职工2025年全年工资总额为核算依据,按照收付实现制计算月平均数,核算薪资包含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六大部分。其中,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基础绩效奖按照2025年1月至12月应发数额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按2025年年初发放金额核算。
针对不同入职时间的职工,本次基数调整实行分类核算规则。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新调入职工,沿用2025年全年工资总额核算月均基数;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录用职工,根据实际薪资发放月份核算月均基数;2026年1月1日后新录用职工,本年度不参与基数调整,依旧以入职第二个月薪资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设有明确上下限,全市统一最低不低于潮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最高不超过26043元,即潮州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若市政府更新最低工资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标准同步明确,月缴存基数区间为1750元至4775元,缴存比例在10%-24%之间自主选择。
本次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办理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单位,须在7月委托扣款日之前完成全部调整工作。
本次缴存调整执行周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