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赐歆因保管不善,将权属证号为5121105200033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赐歆
2026年1月14日
黄赐歆因保管不善,将权属证号为5121105200033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赐歆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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