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饶平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市级复核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教督厅函〔2024〕1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4号)要求,经饶平县自主申报,在审核县级资料和申请报告的基础上,潮州市教育局拟组织对饶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市级复核。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告。
一、公告时间
2025年9月17日至23日。
二、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潮州市教育督导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陈贵成电话:0768-2805025
电子信箱:czsjyjcqb@163.com
联系地址:潮州大道1011号潮州市教育局督导室
潮州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