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告

2020/06/04 1.6w 阅读 245 点赞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局已接受潮州淡浮收藏院的申请,位于潮州市湘桥区红山林场内,宗地红线图区域原名为“潮州淡浮院”的建筑物更名为“潮州砚峰书院”,现予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定,未经批准命名的地名不得公开使用;宣传媒体和广告公司等单位不得在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中使用未经批准的建筑物、住宅区名称。

  特此公告。



潮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